一、项目需求:
兵团一部分团场小学体育器材和设施单一,使用时间较长,维护不足,无法保证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正常进行。
二、项目目标:
为兵团团场小校配备篮球架(篮球)、足球门(足球)、单双杠、乒乓球台(乒乓球)、跳绳等一套符合国家标准的体育器材和设备,满足师生正常的体育教育教学和课外活动需要。通过体育老师教学和学生对体育器材设备的使用,加强各类体育项目知识的传播和普及,增强学生体质,增加学校和政府对体育教学的重视,促进和弘扬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心身健康的良好风气。
三、资助对象:
希望小学和兵团团场小学。
四、受助条件:
学校缺乏体育器材和设备;提供需要的场地;保证向师生开放并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;有健全的管理制度;有专人负责管理体育器材并对学生开展活动进行指导;承诺向兵团青基会和捐方报告项目落实结果和器材使用情况。
五、资助资金:
资助1.8万元为一所学校建设一个希望工程快乐体育园地。
六、捐助标准:
(一)捐赠2万元为一所学校建设一个希望工程快乐体育园地。
(二)捐赠100万元可以捐赠者指定名称设立“希望工程快乐体育基金”,用于援建“希望工程快乐体育园地”、资助开展“希望小学快乐体育运动”等活动,对体育成绩优异的学生和项目团队予以奖励,培养“快乐体育之星”等。
(三)捐款中的10%用于兵团青基会项目服务、管理和行政成本。
七、捐赠者服务:
(一)凭希望工程捐款收据申请免税。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、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,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(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财税[2004]39号文件)。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(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民政部财税[2008]160号和财税[2009]85号文件)。
(二)以捐赠人指定名称命名希望工程快乐体育园地。邀请捐赠人出席仪式。
(三)项目完成后,向捐赠者提供《希望工程快乐体育园地项目报告书》。《报告书》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、学校受到器材签收的《希望工程快乐体育园地项目配置情况统计表》、有关照片和《感谢信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