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需求
国家全面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“两免一补”后,切实为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创造了较为平等的机会,但因为多种原因,兵团一些团场职工收入增长缓慢,加之学校撤并、集中办学带来的交通、住宿和伙食需求,加大了贫困家庭的负担。继续为团场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上的资助,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,依然是刻不容缓的重大课题。
二、项目目标
为团场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学习、生活补助,改善受助学生的学习、生活条件,促进政府和社会关注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在学习、生活中遇到的问题。
三、资助对象
兵团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(含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)。
四、受助条件
家庭经济困难、品学兼优。
五、资助金额
每学期365元,每学年730元。
六、捐助标准
每学期400元,每学年800元(包含兵团青基会管理和服务的成本)。
七、捐赠人服务
(一)凭希望工程捐款收据申请免税。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、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,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(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财税[2004]39号文件)。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(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民政部财税[2008]160号和财税[2009]85号文件)。
(二)捐赠人可按一学期或一学年资助小学生或初中生,也可资助该名学生至小学或初中毕业。受助学校按照资助条件遴选学生并上报学生信息,发放资助款和《希望工程365助学金结对卡》,组织学生给捐赠人复信等。捐赠人可与资助的学生通信联络,也可直接探访资助的学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