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全国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”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员”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”拟推报对象的公示
根据有关要求,兵团团委拟推报第十四师昆玉市二二四团团委、石河子市团委、塔里木大学植物科学学院团委申报2020年度“全国五四红旗团委”;推报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尔税务局团支部、第十一师第五中学团总支、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晨光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申报2020年度“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”;推报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幼儿园教师池澜、第七师胡杨河市医院护士长姜婷婷、石河子大学在读研究生苏日耶姆·尼加提申报2020年度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员”;推报第二师铁门关市三十四团团委书记胡慧君、第三师新疆锦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团委书记王雪艳、塔里木大学团委创新实践部副部长王能凤、第十二师三坪农场子女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林恰申报2020年度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”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至4月6日。如有异议,请通过书面、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兵团团委反映。反映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,反映内容应具有可查性。
公示期内,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情况:
电话反映:兵团团委组织部 0991-2890585
邮箱反映:1273536285@qq.com
信函反映:请寄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
21楼兵团团委组织部收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公示
意见”字样
兵团团委
2021年3月30日